編輯委員會

台灣心理諮商通訊 (Taiwan Counseling Newsletter)
 

編輯委員會

(依姓氏筆劃序)

    主    編:王智弘(彰化師範大學 輔導與諮商系)

       編輯委員:卓紋君(高雄師範大學 輔導與諮商研究所)

                 林蔚芳(台北市立教育大學 心理與諮商系)

                 洪莉竹(台北教育大學 心理與諮商系)

                 桑志芹(南京大學 心理健康教育與研究中心)

                 陳易芬(台中教育大學 諮商與應用心理系)

                 張高賓(嘉義大學 輔導與諮商系)

                 許維素(台灣師範大學 教育心理與輔導系)

                 劉淑瀅(新竹教育大學 教育心理與諮商系)

                 蔡素妙(銘傳大學 諮商與工商心理系)

 

 

「台灣心理諮商通訊」編輯委員會組織要點

 

一、「台灣心理諮商通訊」編輯委員會(以下稱本編委會)由「台灣心理諮商通訊」

    主編邀請組成之,任期為四年。

二、本編委會置主編一人,編輯委員十至十六名,共同執行通訊之編輯與審查工作。

三、本編委會下置助理編輯一至三人,擔任本通訊編輯之行政工作。

四、本要點經本編委會會議通過後施行,修訂時亦同。

 

「台灣心理諮商通訊」編輯委員會編審工作要點

 

一、「台灣心理諮商通訊」(下以稱本通訊)為定期出版之學術性期刊。本通訊之編

    輯委員會為處理文稿編審相關事宜,特訂定本要點。

二、本通訊常年徵稿,每年雙月各出刊一期,以文稿審查通過先後為序。主編於接到

    稿件後兩個月內進行審查作業。

三、本通訊審查作業採匿名制,通訊論文稿件經主編和助理編輯執行匿名作業後,再

    送交編輯委員提出審查委員推薦名單。如投稿人為編輯委員,於推薦該稿件之審

    查委員人選時,應迴避之。

四、依匿名審查者之審查意見決定稿件處理方式如下表所示:

 

「台灣心理諮商 通訊」稿件審查處理方式一覽表

   處理方式

   第一位審查委員結果

同意刊登

修正後刊登

修正後再審

不宜刊登

   第二位審查委員結果

同意刊登

同意刊登

修正後刊登

修正後刊登

或再審*

  送第三位複審

修正後刊登

修正後刊登

修正後刊登

修正後刊登

或再審*

  送第三位複審

修正後再審

修正後刊登

或再審*

修正後刊登

或再審*

不予刊登

或再審*

不予刊登

或再審*

不宜刊登

 送第三位複審

  送第三位複審

不予刊登

或再審*

不予刊登

*由主編依論文品質及審查意見裁量決定。

五、本通訊編輯委員另訂定文稿審查暨著作財產權處理要點,以俾利審查之進行。

 

 

 

背景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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